作者:佚名 来源于:中国艺术传播网
从新中国成立到1984年以前,全省扶贫工作主要由民政部门负责,对农村特困群众采取救济式或赈灾式抚助。各级党委和政府制定了一些优惠政策,并拿出资金和物资用于救济。这种方式虽然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效果并不理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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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救济式扶贫阶段
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三)伤亡抚恤
(二)补助工作
3.改革时期
2.合作化时期
1.土地改革时期
二、五保户供养
3.集体补助
2.扶持贫困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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