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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低风险地区中小学校园内学生无需佩戴口罩


作者:佚名       来源于:健康百科

为科学指导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做好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序推进秋季学期复学复课,今天,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和教育部办公厅联合发布“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两部门组织中国疾控中心环境所、北京市疾控中心、中国疾控中心学校卫生中心等单位对前期制定的相关技术方案进行了修订更新,形成了《高等学校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更新版)》《中小学校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更新版)》和《托幼机构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更新版)》。坚持人物同防、多病共防,落实“四早”防控措施,精准防控。对开学前准备、开学后管理、应急处置等不同情境做出指导,提出了需要落实的全方位、多场景、各环节防控措施的技术要求和工作流程。

开学前:高校设立临时隔离室

开学前,要落实各方责任、建立完善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制定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储备防疫物资、全面开展环境卫生整治等措施,并要求学生和教职工做好自我健康监测。

开学前,高等学校要提前做好消毒剂、口罩、手套等防疫物资储备。在学校内设立(临时)隔离室,位置相对独立,以备人员出现发热等症状时立即进行暂时隔离。安排专人负责学校卫生设施管理、卫生保障、监督落实等工作。培养学校卫生管理员、志愿者、宣传员等校园防控队伍。开学前对校园开展全面的环境卫生整治,包括教室、食堂、宿舍、图书馆等所有场所进行彻底的卫生清洁消毒,通风换气,对校园内使用的空调系统和公共区域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处理。

除储备足够数量的疫情防控物资和校园清洁消毒外,中小学校则要求根据本地区疫情防控和学生来源特点,制定具体防控工作方案、应急处置预案和工作制度,包括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晨午检制度、因病缺勤追踪登记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健康管理制度、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制度、通风消毒制度、环境卫生检查制度和免疫预防接种查验制度等。学校根据有关规定按教职员工和学生人数足额配备校医或保健教师。

托幼机构开园前应当对园内环境和空调系统进行彻底清洁消毒,对户外大型玩具、门把手等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对活动室、睡眠室、盥洗室、洗手间等各类生活、工作场所开窗通风。托幼机构应设立观察室或临时隔离室,位置相对独立,设置提醒标识,应当有单独使用的卫生设施设备,配备专人负责。开园前,家长做好幼儿看护和防护物资准备,减少前往人员密集场所。

返校:境外师生未接到通知一律不返校

高等学校在正式确定和通知开学时间前,学生不得提前返校。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学生和教职员工返校时须向学校出示一周内的核酸检测报告。境外师生未接到学校通知一律不返校,返校时按照有关要求向学校出示核酸检测证明材料。返校途中要随身携带足量的口罩、速干手消毒剂等个人防护用品,全程佩戴好口罩,做好手卫生。如返校途中身体出现发热、干咳、鼻塞、流涕、咽痛等症状应当及时就近就医,如在飞机、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上,应当主动配合乘务等工作人员进行健康监测、防疫管理等措施,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学校。

中小学校,境外师生未接到学校通知一律不返校。返校前确保身体状况良好,返校途中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返校时按照有关要求向学校出示核酸检测证明材料。在校门口就近设置临时等候区,为入校时出现可疑症状人员提供临时处置场所。

开学后:低风险地区中小学校园内学生无需佩戴口罩

开学后,学校要严格日常管理、进出校登记、教室及食堂卫生管理等重点场所和重点环节防控。

高等学校首先要把好校门关,教职员工和学生入校时严格进行体温检测,查看健康码,保证入校人员身体状况健康。学校要加强对外卖配送和快递人员核查、登记与管理,合理设置快递收发点。在教室卫生管理方面,要对公共区域高频接触物体表面,如门把手、课桌椅、讲台、楼梯扶手、电梯按钮等,安排专人每日进行清洁消毒。如使用空调,应当保证空调系统供风安全;食堂采取错峰就餐,就餐排队时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学生宿舍严禁外来人员入内;学生在宿舍区不聚集、不串门。宿舍要勤通风、勤打扫,保持厕所清洁卫生,洗手设施运行良好。做好垃圾清理和日常公共区域消毒。严格遵守学校进出管理规定,尽量减少出校,做到学习、生活空间相对固定,避免到人群聚集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场所,在公共场所保持社交距离。在校园内的学生和授课老师,可不戴口罩。

方案针对中小学校提出科学佩戴口罩。学生应当随身备用符合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标准或相当防护级别的口罩,低风险地区校园内学生无需佩戴口罩。

寄宿制学校在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应当定期合理安排学生出入校,正常教学期间原则上不得出校。如必须出校,须严格履行请销假程序,并告知家长,规划出行路线和出行方式。外出时,按照相关规定做好个人防护和手卫生。学生在上、下学途中尽量做到家庭、学校“两点一线”,避免不必要外出活动。最好采取步行、自行车、私家车方式上下学,乘坐公共交通或校车时应当注意个人防护,不与他人交谈,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上学到校或放学到家应当及时洗手。

开学后,托幼机构的幼儿应当在充分保障健康安全的前提下离家到托幼机构,因幼儿特殊生理特征,在园期间不建议戴口罩;托幼机构教师、值守人员、清洁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等应当佩戴口罩,做好手卫生。同时,以班级为单位实施最小单元群体的室内活动管理,避免各最小单元群体之间在活动、游戏、吃饭、午睡等环节的交叉碰面,同时教师要相对固定,减少在不同单元群体之间流动重叠。尽量不举办各类聚集性活动。

应急处置: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立即报告

在应急处置方面,学校所在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风险等级发生变化时,要按照当地疫情防控要求执行相关防控措施;如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要在疾控机构指导下处置或启动应急处置机制,配合做好疫情处置工作。

另外,学校教职员工、学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应当立即做好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高等学校学生应当及时报告辅导员,中小学生应当及时报告班主任,教职员工应当及时报告校医院。未设置医务室的学校,应当就近联系社区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处置。如发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学校应当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机制,第一时间向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配合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

入园前和在园期间,托幼机构教职员工或幼儿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应当立即报告,采取居家观察、就医排查或隔离措施,严格按照“点对点”协作机制有关规定及时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教职员工和幼儿中如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托幼机构应当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机制,在疾控机构指导下采取相应疫情防控处置措施,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的排查管理等工作。

此外,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及托幼机构均应对共同生活、学习的一般接触者及时进行风险告知,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时要及时就医。教职员工、学生和幼儿病愈后,返校要查验由当地具备资质的医疗单位开具的复课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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