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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菜牛收购


作者:佚名       来源于:中国艺术传播网

1.统一淘汰批宰标准。浙江省收购的菜牛主要是耕牛中丧失劳役能力而淘汰的老牛及残废牛。因此,收购工作的政策性很强。新中国成立初期,对老、残牛没有统一的淘汰标准,一些不法商贩乘机进行违法活动,影响了耕畜发展和农业生产。1954年11月16日,浙江省农业厅统一制订了淘汰批宰检验标准,凡需淘汰的耕牛,必须经乡人民政府证明,区公所检验批准后填发准宰证,商业部门凭证收购。

2.指定单位经营菜牛。1955年底,浙江省商业厅、供销社规定,老弱残牛由食品公司经营,统一安排。未设食品公司机构及无公营牛市场的地区委托供销社代购。1957年2月,浙江省人民委员会规定菜牛为二类农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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