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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农村互助合作


作者:佚名       来源于:中国艺术传播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的甘肃农村,农民为了克服生产上的困难,就有着比较原始的互助合作习惯和经验。革命战争时期,陕甘宁边区的环县、华池县等老解放区,在党中央和毛泽东同志“组织起来”的号召下,变工队等互助合作组织就有一定发展。新中国成立后,中央决定在完成土地制度改革的基础上,逐步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并为此规定了相应路线、方针、政策和方法,即不能采取剥夺,而必须采用说服教育,典型示范和国家援助的方法;坚持自愿互利原则;实行依靠贫农、下中农,团结中农的阶级路线;采用三个互相衔接的步骤,由低级到高级,由小到大,由少到多,由点到面,逐步发展,亦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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