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百科
当前位置:首页 > 百科知识 > 其他百科

(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基本形式


作者:佚名       来源于:中国艺术传播网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实施中,广大群众创造了许多具体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统一经营,联产到组。在生产队统一经营的条件下,把劳动力划分成作业组,然后将耕地、农具、肥料、种子连同作物种植计划和包产指标分配到组。生产队对组实行定工、定产、定成本、定奖惩,最后,由生产队对各作业组统一核算分配。这是实行农业生产责任制前期的一种主要形式,1979年底全省实行责任制的单位占14.1%,其中采取这种形式的为13.8%。以后逐步减少,到1983年基本消失。

2.专业承包,联产计酬。在坚持生产队统一经营的条件下,根据经营内容和劳动力的特点,实行专业分工。擅长农业的社员按能力大 ......




上一篇(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发展历程

下一篇返回列表



 【相关文章





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