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佚名 来源于:中国艺术传播网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广西实行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做好依法治水、依法管水、依法用水。自治区人民政府于1988年8月明确自治区水利电力厅为自治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地、市、县(市)水利电力局为本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分别负责统一管理自治区和地、市、县(市)水利行政事务; 并抓紧制定和实施 一批重要的水利管理法律、条例。1992年6月,自治区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并颁布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以立法形式规范了水利电力部门水的资源管理权,对本行政区域内水资源实行统一管理,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同级政府规定的职 ......
上一篇: (四)经营管理
下一篇: 返回列表
标签:
【相关文章】
(五)水资源管理
(四)经营管理
(三)灌溉管理
(二)工程管理
(一)组织管理
七、水库移民安置
(二)乡(镇)供水
(一)人畜饮水
五、河、海堤建设
四、水土保持
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
止血药
镇心散
针灸疗法
针灸补泻
针刺麻醉
预防
鱼腥草
瘀血
阴阳盛衰
阴阳五行学说
爱普斯坦,E.
氨化作用
氨挥发
氨基酸的测定
氨基酸分析仪
氨水
铵的粘土矿物固定作用
铵态氮肥
板栗施肥
包膜肥料
阿尔泰狗娃花
鱼糜制品成型机
养猪学
芽
屠宰加工用水卫生
农业经济学
(三) 其他经济作物
《农业要论》
安全间隔期
《中国农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