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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限制家庭副业和集体的多种经营


作者:佚名       来源于:中国艺术传播网

农村在批判“重副轻农”、“重钱轻粮”、“重个人轻集体”的运动中,许多地方硬性规定家庭饲养禽畜和种植林木果树的限额,超过的被批判、没收或砍掉。与此同时,还多方限制社队集体发展多种经营,使集体的农业生产基本上是单一的粮食生产结构。特别是省把社队发展多种经营的管理办法,概括为“分、包、标”,作为“资本主义妖风”在全省的路线教育运动中反复批判。据不完全统计,在前三批“基本路线教育”运动中,被清理回生产队的外出搞工副业人员59万多人。实际上不止此数。使农村多种经营的发展受到很大的抑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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