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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土地占有情况


作者:佚名       来源于:中国艺术传播网

新中国成立前的福建农村, 封建地主经济占统治地位。土地的所有权集中在地主手中。占农村人口5.73%的地主、富农,却占有42.67%的土地,他们借此残酷地剥削农民。而占农村人口94.27%的雇农、贫农、中农和其他劳动人民总共只占57.33%的土地,他们备受剥削压迫。(表3-1-1)

由于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统治和压迫的程度不同,以及革命力量的长期斗争,福建农村土地占有关系存在三种不同情况: 沿海一带土地占有较为分散, 占人口4.96%的地主、富农,所占土地为28.07%;保存土地革命果实和被反动派倒算较轻的闽西老区土地占有更为分散, 如据龙岩县12个乡统计,地主、富农占总人口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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