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百科
当前位置:首页 > 百科知识 > 其他百科

(二)农村教育管理体制


作者:佚名       来源于:中国艺术传播网

新中国成立后的几十年里,河南省对农村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农村职业学校、农村成人教育的行政领导管理体制曾几经变革。

(1) 幼儿园。1952年,省教育厅规定:农村群众所办幼儿园,其设置、变更、停办分别由乡、镇、村人民代表会议决议。报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备案。1956年,省教育厅提出:对各种类型幼儿园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1980年,河南省托幼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参加托幼工作领导小组的各有关部门,各自负责与本部门业务相关的任务,以共同推动幼教事业的发展。1987年后,对幼儿教育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和有关部门负责的原则。

(2) 小学。1952年,省教育厅负责制定小学教职工 ......




上一篇(一)县、乡两级教育管理机构

下一篇返回列表



 【相关文章





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