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佚名 来源于:中国艺术传播网
规定以20户左右为宜,山区大体在10~15户之间,老社扩大以不超过原有的户数的1/3,办50户以上的大社必须经地委批准。并规定了办社的五个条件:①经过工作,群众真正自愿;②有公道能干的领导骨干;③有常年互助组的基础;④有党支部的领导;⑤群众中有比较强大的积极分子集团。办社3年执行了上述规定,1953年试办的9个社平均16户。1954年春试办的325个社,平均18.8户,年底试办的5 399个社,平均23.8户。50户以下的小社占98.4% ......
上一篇: (一)先内地后边疆,先坝区后山区
下一篇: 返回列表
标签:
【相关文章】
(二)规模上以小型为主
(一)先内地后边疆,先坝区后山区
(四)直接过渡
(三)“和平协商”土地改革的实施
(二)“和平协商”土地改革的准备
(一)“和平协商”土地改革的范围
(二)土地改革的过程和政策
(一)土改前的封建土地所有制
(五)各项社会事业有很大进步
(四)县级财政收入增加
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
止血药
镇心散
针灸疗法
针灸补泻
针刺麻醉
预防
鱼腥草
瘀血
阴阳盛衰
阴阳五行学说
爱普斯坦,E.
氨化作用
氨挥发
氨基酸的测定
氨基酸分析仪
氨水
铵的粘土矿物固定作用
铵态氮肥
板栗施肥
包膜肥料
综合农业区划
西施舌养殖
水电站进水口
合果芋
鸭疫巴氏杆菌
引种
《槜李谱》
《汉书·食货志》
细胞连接
曲霉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