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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和平协商”土地改革的实施


作者:佚名       来源于:中国艺术传播网

对“和平协商”土地改革,云南省委根据中央的指示,制定的特殊政策是:①划阶级标准较内地宽,边境沿线农民不公开划阶级。②废除官租、地租、杂派、高利贷剥削(只做不宣布)。③只没收领主、地主的土地,不没收房屋、粮食、农具、耕畜等浮财和底财。④土地先留后分,即没收时先留给领主、地主与农民同样多的一份土地,然后再进行分配。⑤改革中采取“背靠背”的斗争方式,不打不杀,除现行反革命分子破坏外,不逮捕,一般不剥夺领主、地主的政治权利。⑥对各少数民族的公众领袖,在政治上作适当安排,生活确有困难的,给予补助。⑦对宗教信仰自由采取坚决保护的政策,寺观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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