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考古学家确认西安东郊白鹿原上的江村大墓为汉文帝霸陵,至此西汉十一座帝陵的位置得以全部确认。汉文帝及其子汉景帝共同开创了“文景之治”,这是中国进入大一统王朝时期后的第一个治世。
重农崇俭
班固在《汉书》中曾这样评价“文景之治”:“汉兴,扫除烦苛,与民休息。至于孝文,加之以恭俭,孝景遵业,五六十载之间,至于移风易俗,黎民醇厚。周云成、康,汉言文、景,美矣。”在班固看来,“文景之治”可以媲美西周成王、康王在位的时代,那时天下不用刑罚四十余年,人民知礼敬法、安居乐业,流风甚美。
社会风俗的变化不是凭空而来的,而是建立在一定的经济基础上,古人深知此理,有道是“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从公元前209年,陈胜、吴广在大泽乡揭竿而起,刘邦、项羽在秦末农民起义中崭露头角,到公元前202年项羽兵败垓下,历时四年的“楚汉之争”以刘邦获胜落下帷幕,八年战乱让神州大地元气大伤,经济破败,民生多艰。
汉高祖刘邦一统天下之后,天子出行所乘马车凑不到四匹毛色一样的马,而大臣出行有时连马车都没有,只能改乘牛车,由此可见汉初经济之凋敝。为了让社会经济得到恢复,汉初采用“无为而治”的行政哲学,将“与民休息”放在首要位置。无为而治并非什么都不做,而是不要妄为,应当根据当下自身的情况决定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先做什么后做。汉初成书的《淮南子》批评“无为者,寂然无声,漠然不动,引之不来,推之不往”的观念,而赞同因势利导,就像水往低处流一样,人们修建水渠将其导入田地中,就像庄稼春种秋收一样,人们顺应作物生长规律就有收获。
古代中国以农为本,汉初“与民休息”最重要的内容就是鼓励百姓积极从事农业生产,无违农时。汉初田税税率很低,汉高祖所定的“十五税一”已较战国时代的“什一之税”更低,汉文帝在位时曾减为“三十税一”,公元前167年,他更是下令免征田税,此后直至汉景帝于公元前157年即位的十多年中都免征田税,这在中国古代历史上是十分罕见的。汉景帝即位后,恢复“三十税一”的税制。
除了田税之外,古代农民还有服劳役的负担,一般安排在农闲时节,汉文帝将“一年一役”改为“三年一役”。不论是减免田税,还是减轻劳役,其目的均是让百姓有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农业生产中,把自家的小日子过好,才能让社会安定,并积蓄能量投入到更大的事业中。
汉文帝一方面通过亲耕礼等方式,向社会传达首重农业的执政方针,另一方面在日常生活中,崇尚节俭、反对奢侈。有人曾向汉文帝进献一匹千里马,汉文帝却而不受,他说:“天子出行,前有鸾旗开道,后有随从护卫,一般情况下,每天行走五十里,如果率军出行,每天只走三十里,我坐上这匹千里马,又能先走到哪里呢?”汉文帝还下诏天下郡国不要进献珍稀宝物。
《史记》称汉文帝在位二十三年,“宫室苑囿狗马服御无所增益,有不便,辄弛以利民”。汉文帝曾打算建造一座露台,台是高于平地可以登临远处的建筑,那时宗室成员间颇有一种建高台的风气,西汉宜春侯曾在城中建了五座高台以便游览,建高台花费不少,汉文帝自然也知道,但听到建露台要花费百金,立马取消了修造计划,他感叹道:“百金相当于十个中等人家的家产,我继承先帝留下的宫室,常担心自己的一言一行使先人蒙羞,怎能建造高台呢?”
治狱务宽
在汉文帝、汉景帝的施政措施中,减轻刑罚也是一项重要内容。刑罚作为一种治理社会的手段是必要的,汉初对于秦政多有因循,沿用了许多严苛的刑罚。
汉文帝即位之初便废除了连坐之法,在他看来“法者,治之正也”,法令公正、量刑适当,百姓自然心服口服,社会风气也会向善拒恶,将罪犯予以惩处理所应当,但旁及无罪的亲人则有失公平,也与法制止暴行、导民向善的根本目的相违背。
汉文帝还废除了残忍的肉刑,历史上著名的“缇萦救父”说的就是这件事。缇萦是齐国太仓令淳于意的女儿,他犯了罪要被施以肉刑,缇萦不忍父亲受此刑罚,来到长安向朝廷陈情,表示一个人一旦施以肉刑,肢体遭到摧残就再也不能复原了,她愿没入官府为奴婢来换取父亲免受肉刑,保住肢体的完整,给未来改过自新回到正常生活留下可能。汉文帝得知缇萦的陈情后,为其孝心而感动,要知道汉文帝本身也是一位孝子,其生母薄太后生病时,亲尝汤药亲自喂养。更难能可贵的是,汉文帝能据其陈情而反求诸己,“今法有肉刑三,而奸不止,其咎安在?非乃朕德之薄而教不明与?”汉文帝下令废除肉刑,改为笞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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