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
作者:佚名 来源于:健康百科
从客观因素来说,社会上不少人还对老年人的再婚要求感到不理解,认为都好大一把年纪了,还结什么婚?他们不理解老人的精神需求。一些人甚至认为老年人提出再婚是“老不正经”,尽管有的儿女很孝顺,但毕竟不能替代老伴在家庭中的地位,老年人心理孤独时需要倾诉,有的话题对儿女往往难以开口。
贵州大学法律系教授刘淑芬说,原来的《婚姻法》和登记管理办法,在程序上对婚姻登记当事人的心理保护不够,居委会和单位证明、婚检等,在年轻人看来不是问题的事情,到了再婚的老年人那里,往往会受到心理上的“歧视”,法律的人性化考虑较少,造成了婚姻当事人的心理障碍。但可以预见,随着新的《婚姻法》的实施,将会有越来越多的老年人快乐地享受美丽的“夕阳”。(本组稿件均据新华社)
老年人心态 非婚同居实属无奈
“现在的年轻人都崇尚自由恋爱,为什么他们对老年人的再婚选择却那么不理解?”现住贵阳市的钱阿姨无奈地说,作为老年人,都想堂堂正正地重新组织家庭,但诸多障碍让他们对再婚望而却步。钱阿姨的前夫因病去世后,她认识了现在的丈夫老王,两人感情融洽,准备再婚,却遭到老王子女的一再阻拦。老王的子女认为钱阿姨结婚是为了父亲的遗产。虽然两位老人一再解释,并表示将经营的两家汽车修理厂全部交给两个儿子,但两个儿子仍“不领情”,还动手殴打二老。万般无奈之下,钱阿姨与老王一年前从外地来到贵阳登记结婚,成为合法夫妻。贵阳市婚姻家庭建设协会会长王海晨介绍说,近年来,老年人的婚姻问题更为突出地表现在经济问题上,许多老年人因为怕将来一方去世后,在财产分割上产生纠纷,就只能委曲求全,开始“非婚同居”的生活。一些老年人在赡养问题上还担心,如对方先于自己去世,自己又因婚姻问题“得罪”了子女,可能会陷入无人照顾的困境,这也是导致老年人“非婚同居”的因素。此外,子女对遗产问题的担心,也让他们对老年人的“非婚同居”给予默许。子女们认为,只要“肥水不流外人田”,一切事情都好说。面对种种原因导致的老年人“非婚同居”现象,王海晨一脸无奈。
“非婚同居”并不能带来一劳永逸。据了解,一些“非婚同居”的老人在一方去世后,处境十分尴尬,特别是没有生活来源的老年女性,在同居的老伴过世后,无人赡养,也得不到任何经济上的补偿。贵阳市北斗星律师事务所律师耿斌说,这种“非婚同居”关系在法律上是不受保护的,一旦有一方去世,由此带来的诸如经济、赡养等问题,除了协商解决外,别无他法,在法律上他们的权益尚处于一个“真空地带”。
儿女心态 不能承受父母再婚之“累”
人到中年,在社会上相对压力较大,他们必须面对来自工作、家庭、子女、父母等各方面的问题。对于老年人的再婚要求,他们是什么态度呢?
贵阳市婚姻家庭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钱淑芳介绍说,由于工作关系,她目睹和听到过不少儿女阻碍老人再婚的种种理由。儿女的心态主要有以下几种:
财产说子女们往往从经济角度来考虑老年人再婚的问题,担心父母的遗产会流入“他人”之手,所以给予阻挠。很多老人正是为了免除儿女的“后顾之忧”而主动放弃,或者没有再婚,或者选择“非婚同居”。“保姆”说一些子女面对社会生活中的压力,迫切希望老人能在家里分担一些负担,能够照顾一下孙儿孙女,能干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这部分老人在家中或多或少地扮演着“保姆”的角色。一旦老人再婚组成新的家庭,必然在精力上与儿女家庭的需求不能两全。
赡养说一些子女认为,一旦自己的父母去世,“莫名其妙”地还要承担起赡养“外人”的责任,谁愿意摊上这种“苦差事”?所以,他们坚决反对老年人合法地再婚。
面子说在一些子女看来,老人再婚是一件“丢人”的事,有损自己的面子。一些子女表示,别人家的老人要再婚可以理解,但这种事情如果发生在自己家里,那是很难接受的。
老年人婚姻现状:难圆与尴尬
家住贵阳市花溪区的徐应昌老人不久前走进当地法院,一纸诉状将老伴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决双方离婚。老人要求离婚的理由很简单,就是夫妻俩较长期没有生活在一起了。
负责办理此案的贵阳市花溪区孟关法庭李海忠法官介绍说,原告与被告结婚已经几十年,孩子都已成家立业。徐应昌老人的妻子因要照顾孙儿,为了省去每日奔波,就干脆住在了孩子家,老两口过起了分居的生活。一段时间后,徐应昌老人终于无法忍受这种安排,以夫妻长期分居、感情不和为由,向孟关法庭提起了诉讼。
尽管经过调解,双方最终没有离婚,但这个案子却折射出了一个较为突出的社会问题,即老年人的婚姻是否应该得到应有的尊重?作为老年人,是不是应该为了顾全子女而牺牲自己正常的家庭生活?
事实上,老年人都渴望晚年生活幸福。曾经在民政部门担任领导的王海晨退休后,邀约几个朋友成立了一个婚姻家庭建设协会,在协会的工作中,他接触到了许多遇到婚姻问题的老年朋友。他说,绝大多数的老年人在丧偶或者离异后,要求重新组织家庭的愿望十分强烈。在过去的调查中,他们了解到,7成以上的老人都有再婚的要求,而真正能够再婚的只有10%左右。眼下,老年人婚姻方面最为突出的问题是“非婚同居”,还有就是由于子女长期在外而形成的“单身老人”现象。
贵州省老龄委综合处副处长徐勇说,我国现在的老龄人口已经达到1.36亿以上,占总人口的10.4%,按照联合国的相关评价标准,已经步入老龄化社会。
有关专家认为,老龄化社会老年人的婚姻是个无法绕开的问题,社会的关爱以及世俗的看法和老年人自身观念的转变,是决定他们能否享受晚年幸福生活的最主要因素。
上一篇: 老年人对婚姻质量要求提高
下一篇: 协议结婚更适合老年人
标签:
【相关文章】
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
健康生活网(元天赋健康生活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