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佚名 来源于:中国艺术传播网
1. 计划生育工作向法制化轨道迈进。1986年8月28日,自治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宁夏回族自治区计划生育暂行规定》。这是自治区按法律程序首次颁布的关于计划生育工作地方性法规。各市、县(区)本着严格控制人口增长,继续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大力提倡一对夫妇只生1个孩子的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了贯彻《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
2. 积极探索具有民族地区特点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在开展计生工作实践中,各地在回族聚居地区积极组织宗教界人士学习党和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法规,认真分析人口增长过快、土地减少的形势,提高他们对计划生育的认识, ......
上一篇: (二)具体实施阶段
下一篇: 返回列表
标签:
【相关文章】
(三)规范化阶段
(二)具体实施阶段
(一)宣传教育阶段
(七)发展农村中医事业
(六)预防保健工作得到加强
(五)利用外资建设农村卫生事业
(四)多渠道培养农村卫生人才
(三)稳定乡村医生队伍,发展村医疗站
(二)调整布局,加强乡(镇)卫生院建设
(一)新建扩建了县级医疗卫生机构
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
止血药
镇心散
针灸疗法
针灸补泻
针刺麻醉
预防
鱼腥草
瘀血
阴阳盛衰
阴阳五行学说
爱普斯坦,E.
氨化作用
氨挥发
氨基酸的测定
氨基酸分析仪
氨水
铵的粘土矿物固定作用
铵态氮肥
板栗施肥
包膜肥料
4.乡镇企业获得重大发展
柑橘裂皮病
(一)初级社的发展过程
曳纲张力仪
1.拖拉机
大气光学现象
(四) 加强经营管理、提高设施标准阶段
(一)计划免疫
(十一)宁德地区农业科学研究所
(二) 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收益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