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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多层次、多形式的收益分配


作者:佚名       来源于:中国艺术传播网

中共中央下达(1985)1号文件前后,从中央到地方,实行一系列放开、搞活的政策,诸如粮、棉、油等农产品完成合同定购任务后,允许农民自由上市;允许一定比例的股金分红;允许个人购买生产资料;允许发展个体商业、服务业和长途贩运;对乡镇企业实行信贷、税收优惠;鼓励农民搞采矿和其他开发性事业;鼓励人才、技术和资金流动,不受地域和所有制的限制;允许个人雇请帮工,等等,给农村第二步改革的进行和多层次、多形式经济的产生,创造了宽松的政策环境。

80年代中期出现了股份合作企业。资金、劳力、技术、场地、服务等,均可折股,折股的办法由成员共同商定,因地而异。在分配形式上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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