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佚名 来源于:中国艺术传播网
新中国成立后,天津市生猪收购先后实行了自由收购、派购、议购和合同定购的收购政策。
新中国成立初期,国营公司、供销社、个体屠商等均可自由收购。自1955年开始实行派养派购,实行诸如“增养定购”、“合同定购”等派购形式。1960—1962年三年困难时期,在派购任务完成后可进行议购。1985年根据国务院《关于调整生猪购销政策和价格方案》精神,取消生猪派购任务,实行有指导的议购议销政策。天津市实行通过合同向农民定购,每头合格生猪供应一定数量的平价饲料。1987年4月,市商委、农委下达《关于生猪收购调市实行经济合同的通知》,要求郊县由具有法人资格的基层收购部门与生猪 ......
上一篇: (二) 收购政策
下一篇: 返回列表
标签:
【相关文章】
(一) 购销情况
(二) 收购政策
(三)合同定购时期
(二) 统购统销时期
(一) 自由购销时期
(三) 逐步放开时期
(四) 理顺管理体制
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
止血药
镇心散
针灸疗法
针灸补泻
针刺麻醉
预防
鱼腥草
瘀血
阴阳盛衰
阴阳五行学说
爱普斯坦,E.
氨化作用
氨挥发
氨基酸的测定
氨基酸分析仪
氨水
铵的粘土矿物固定作用
铵态氮肥
板栗施肥
包膜肥料
第五节 农村供销合作与信用合作
蜜蜂总科
(四)水产业
建昌马
3.金州北乐镇北乐村苹果原汁生产
世界兽医学会
切喙
农业生产服务体系
(一) 1949—1978年
粘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