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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新中国成立后的农业


作者:佚名       来源于:中国艺术传播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 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 黑龙江地区进入了建立新的农业经济制度, 全面振兴农业的新时期。各级党组织和人民政府在新中国建立伊始, 就及时引导翻身农民走 “组织起来, 发展生产, 共同富裕” 的道路。到1950年春耕前, 按照自愿互利原则组织起来的农业生产互助组已遍及各地。当时松江省参加互助组的劳动力达82%, 黑龙江省组织起来的农户达85%, 两省共有各种形式的互助组23万多个。1951年开始试办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1953年贯彻执行党中央 《关于农业互助合作的决议》, 全面进行农业社会主义改造, 掀起了办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高潮。到1955年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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