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佚名 来源于:中国艺术传播网
①对一般乡村工人、自由职业者及其家庭,分给与农民同样的土地。对其职业足以经常维持生活费用之全部或大部者,不分土地或部分分给土地。②对家居乡村的人民解放军、民主政府及人民团体的人员,其本人及其家庭分给与农民同样的土地。③对地主及其家庭,分给与农民同样的土地。④对家居农村的国民党军官、国民党政府官员、国民党党员及敌方其他人员,其家庭分给与农民同样的土地。⑤对汉奸、卖国贼及内战罪犯,其本人不得分给土地;其家庭在乡村,未参与犯罪的,并愿自己耕种者,可分给与农民同样的土地。分给人民的土地,由政府发给土地所有证,并承认其自由经营、买卖及在特 ......
上一篇: (三)对待特殊土地的政策
下一篇: 返回列表
标签:
【相关文章】
(四)对几类人员的土地政策
(三)对待特殊土地的政策
(二)对开垦荒地者的政策
(一)对工商业者的政策
4.发放地照
3.纠正偏差
2.划分阶级与平分土地
1.整顿队伍
(一)发动土改斗争
一、土改前的土地占有关系
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
止血药
镇心散
针灸疗法
针灸补泻
针刺麻醉
预防
鱼腥草
瘀血
阴阳盛衰
阴阳五行学说
爱普斯坦,E.
氨化作用
氨挥发
氨基酸的测定
氨基酸分析仪
氨水
铵的粘土矿物固定作用
铵态氮肥
板栗施肥
包膜肥料
太平洋鲱
二、农林牧副渔业结构
葱蒜类蔬菜
塔兰诺夫, Г.Ф.
土工建筑物维修
树干直径
气调贮藏设施
(十三)新郑红枣
翼墙
膈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