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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完善


作者:佚名       来源于:中国艺术传播网

在大田种植业普遍推行生产责任制的同时,逐步建立了林、牧、副、渔业生产责任制。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林业“两制”工作逐步展开,即落实林权所有制,建立林业生产责任制。从1980年给农民增划房前屋后空地植树栽竹开始,到1985年底先后给1532.4万户农民划了自留山478.69万公顷(其中有林面积120.07万公顷),户均0.31公顷;给1 603万户农民落实房前屋后植树栽竹面积42.17万公顷;农民承包责任山266.66多万公顷。通过落实林业“两制”,重新确定了国家、集体和农民个人的林木权属,其中国有占50%,集体所有占32%,农民个人所有占18%。随着林业所有制的变革,农村集体林区林业经营形式也发生了相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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