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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农村供销社


作者:佚名       来源于:中国艺术传播网

新中国成立初期,皖南区供销合作总社、皖北区供销合作总社及所属的专、市、县合作总社,在农村大力发展基层供销合作社,建立商业网点。1951年,皖南区已有98%的集镇有了基层供销社,皖北全区建立农村基层社1 259个。

1953年,安徽基层社拥有社员670余万人,股金887万元,年末零售网点发展到4 497个,比1952年增加41.9%。1954年,全省供销社系统开展组织整顿和民主选举,有672个基层社完成了民主选举工作,全省农村供销社拥有自有流动资金3 696万元,占各级社全部资金的54.1%;零售店6 442个,比上年增长50.5%;商品零售额6.1亿余元(主要在农村),比上年增长119%。1956年,农业合作化之后,根据中共安徽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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