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佚名 来源于:中国艺术传播网
1840年鸦片战争以前中国历代土地所有者和土地租佃者之间的经济关系的制度。中国古代租佃制是随着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的形成而出现的。封建地主通过出租土地的方式使丧失或缺少土地的农民与土地相结合,从而进行封建剥削。在中国封建地主制经济下,土地可以买卖,地权经常转移。佃农对土地及其主人并不一定形成固定的、世袭的依附关系。地主对佃农一般采用实物地租的剥削形式。
战国秦汉封建租佃制的形成 战国时期井田制崩溃, 农民的份地逐步可以买卖, 出现土地兼并和贫富分化,于是部分失去土地的贫民租赁“豪民”的土地,交纳50%的实物分成租。战国时的《吕氏春秋·审分》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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