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佚名 来源于:中国艺术传播网
对洪水灾害实行的保险。 居住在受洪水威胁地区的居民群众或集体、厂矿、企业、 事业等, 向保险机关按期交纳一定数量的洪灾保险费。 当投保一方受到洪灾时, 保险机关在责任范围内负责赔偿其损失。 中国在100多年前就有了财产保险。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不久,即建立中国人民保险公司, 由国家统一经营。 在企业财产和家庭财产保险条款中规定: 对洪水、 海啸、 冰凌、 暴雨、 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都属于保险业务范围,凡参加保险者(保险的单位或个人)按财产拥有状况和所在地区洪水危险程度建立保险合同或契约, 定期交纳保险费。 保险费的多少, 是按照不同频率洪水淹没范围内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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